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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jj/2023-0002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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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城乡建设、市政、燃气、市容环卫、城市绿化、房屋征收等领域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抓好麦积区城市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
3、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廉租住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查处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方面的违法行为;
5、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建、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及有关问题;
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管理。督促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理制度。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防治落实工作;
7、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8、负责全区人民防控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8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股、项目股、房管股、房屋征收股、物业管理股、计财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核定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2名,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7名,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52名。
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公开包括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区人防中心(涉密不公开)共5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721.0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43.19万元,增加177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1.06万元。增加了1777.87万元,增加了6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初预算中增加华瑞热力公司延长供暖期补助资金1500万元;增加路灯照明电费;增加古树保护复壮工程费用。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21.0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43.19万元,增加1777.8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1.06万元。增加了1777.87万元,增加了6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初预算中增加华瑞热力公司延长供暖期补助资金1500万元;增加路灯照明电费;增加古树保护复壮工程费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1.5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26.6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84.9万元),公用经费192.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16万元,资本性支出5.35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4.15万元(人员经费2137.22万元,公用经费136.93万元。),增加了129.9万元,增加了5.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公积金、养老金、职业年金及医疗保险的年初预算12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指我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231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7.01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669.04万元增加1647.97万元。
2.政府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2317.01万元,其中:华瑞热力公司延长供暖期补助资金项目1500万元;城区路灯照明电费433万元;直管公房及新建巷公寓房维修维护费30万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200万元;2021年古树保护复壮工程150万元;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参战补贴4.01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317.0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111.2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比2020年预算0.3万元增长0万元。同比增加0%。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3万元,比2020年预算0.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培训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192.51万元,比2020年134.78万元增加57.73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增加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咨询费等。其中:办公费28.65万元,水费3.52万元,邮电费2.48万元,印刷费5.4万元,咨询费2万元,取暖费10.49万元,差旅费8.2万元,维修费0.9万元,会议费0.3万元,工会经费18.04万元,福利费24.59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47.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5万元,手续费0.13万元,电费1.5万元,培训费14.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8万元,比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18.56万元,增加0.82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档案柜、打印机等。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12.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71.02万元,通用设备645.74万元,专用设备26.95万元, 图书0.63万元,家具用具1911.15万元,土地房屋及其他构筑物456.4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9.38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档案柜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城区路灯亮化经费433万元,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200万元,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4.08万元,2021年古树保护复壮工程费用150万元,公房维修项目30.00万元。我部门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提升城市品位档次,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到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附:1.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0张)
2.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