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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02-09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zjj/2023-0001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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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7、部门收支总表

8、部门收入总表

9、部门支出总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2、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城乡建设、市政、燃气、市容环卫、城市绿化、房屋征收等领域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抓好麦积区城市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

3、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廉租住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查处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方面的违法行为;

5、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建、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及有关问题;

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管理。督促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理制度。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防治落实工作;

7、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8、负责全区人民防控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城乡建设股、项目股、房管股、房屋征收股、物业管理股、计财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核定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6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2名,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4名,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事业参公编制52名。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公开包括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麦积区园林服务中心、麦积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区人防中心(涉密不公开)共4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81.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76.67万元减少295.58万元,减少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1.09万元。减少了295.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减少,区级专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预算。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81.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76.67万元减少295.58万元,减少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1.09万元。减少了295.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减少,区级专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没有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49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5.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51.7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33.26万元),公用经费21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3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2年2412.69万元(人员经费2223.59万元,公用经费189.1万元)增加了84.74万元,增加了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83.66万元,比2022年预算863.97万元减少380.31万元,减少了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初预算中专项预算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83.66万元,其中:城区路灯电费支出项目480万元,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3.6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城乡社区支出2380.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2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6.3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6.2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74万元。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与2022年预算0.3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预算,无相关费用。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3万元,比2022年预算0.3万元持平。

2.培训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212.39万元,比2022年189.09万元增加23.3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综合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51.44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3.1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08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4.98万元,取暖费9.92万元,差旅费2.3万元,会议费0.3万元,维修费0.2万元,培训费23.32万元,工会经费18.65万元,福利费38.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6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咨询费、车辆租赁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3163.1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26.5万元。通用设备673.36万元,专用设备26.95万元,图书0.88万元,家具用具1928.06万元,无形资产7.39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3.66万元,城区路灯亮化电费48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部门预算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 1.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

2.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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