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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5-07-04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rsj/2025-00041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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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和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麦积区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麦积区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灵活就业,且在天水市麦积区或天水市市本级参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以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需提供《被征地补偿协议》和镇政府出具的失去原承包土地的证明。

(二)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给予补贴。

二、申领补贴标准

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不缴不补,当年申报,一年一办”的原则进行。

2.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享受期已满的人员不得重复申领。

三、申报流程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初次申报(含未做过困难人员认定)的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请先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再办理社保补贴相关手续。

2.灵活就业登记。申请者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在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3.社保补贴申请。符合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水市麦积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初审汇总报街道办复核后,上报区人社局审核。

4.审核发放。区人社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对补贴申领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公示有异议的,将予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办理期限

申报时间:2025年77日至723日(节假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登记办理。

五、申报地点

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的按照户籍在三个街道办的,在街道办办理,户籍在各镇的在区政务大厅58号窗口办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领社保补贴

1.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

3.创办经济实体或在企业任职的人员;

4.2025年度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5.2025年度享受过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6.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8.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的人员;

9.政策规定不属于享受社保补贴情形的其他人员。

七、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社保卡,激活并开通金融业务,社保卡类型必须为一类卡)复印件印在同一页,原件备查;

2.年检过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3、9页),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加盖公章的《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注:符合领取2025年度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在之前年度已办理过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再提供《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由各社区经办人员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上下载打印。

4.《天水市麦积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5.本人缴纳2025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票据;

6.本人手机查询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均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

八、注意事项

1.就业困难人员申领补贴和享受补贴政策期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并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3)以个人身份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2.补贴期限按年度发放。

3.对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五年内停止其申报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麦积区人社局咨询,相关表格可联系区人社局业务办理人员、街道办、各镇、及各社区获取。

联系电话:0938-2650185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




附件【附件一:社保补贴审核表(2025年)(2).xls
附件【附件三:天水市麦积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2).doc
附件【附件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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