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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5-04-01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rsj/2025-0002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保证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避免因欺诈冒领造成社保基金流失,请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认证对象

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周期

全面推行线上自助认证,自助认证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多次认证,365 天(1 年)之内需要至少完成一次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最近一次认证时间为认证起始时间,递延滚动计算认证周期。

三、认证方式

1.自助认证。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手机浏览器下载“甘肃人社认证”APP,安装成功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按照提示完成操作。

在微信搜索“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众号,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快捷办理后,点击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按照提示完成操作。

不会操作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由家属、亲朋好友等协助认证。


2.现场认证。自助认证不成功或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镇(街道)或村(社区),由工作人员协助认证。

3.特殊人群认证。对于因高龄、病残、长期卧床及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家属可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登记,由工作人员上门提供社会化认证服务。

注意事项

1、待遇享受人员超过1年(365天)未进行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待完成资格认证后补发、续发相关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家属须尽快向村(社区)报备,并及时前往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补助金领取手续。

3、瞒报死亡,多领冒领养老金,属社保诈骗行为,须全额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停发待遇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按时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天水市麦积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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