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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 索引号: czj/2025-0015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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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区财政局:
贵单位于2025年5月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局及下属单位公证处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25年6月下发了《关于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完全认同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将其作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局党组迅速组织专题研究,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1. 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评价报告,深刻领会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大家一致认为,评价报告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全局上下切实增强了抓好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和业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推进、联络和材料汇总。
3. 制定整改方案。 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形成了《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人抓、有时限。
二、 对照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针对评价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问题1: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数据与国库支付数据不匹配
问题产生的原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精,对于财政一体化系统未能熟练掌握,导致在部门整体自评中出现误差。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熟练财务专业知识。三是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加强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明确规范工作流程,有效监督。
整改结果:即知即改。
问题2:部分指标设置不准确、过于笼统,不能体现项目支出带来的效果
问题产生的原因:指标设置没有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数据支撑不科学。
整改措施:加强绩效指标设置内容的精准性、科学性,深入调查、收集数据,梳理细化对应指标,确保指标设置具有实际意义。
整改结果:即知即改。
问题3:年度总体目标设置过于简化。
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够,在设置总体目标时没有重视绩效管理发挥的作用,目标设置简单。
整改措施:进一步认识绩效管理工作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细化年度总体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内容,确保目标具有可行性,具有实际意义。
整改结果:即知即改。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绩效评价整改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1. 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确保成效。
2. 全面深化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向政策、项目、管理等多维度拓展。推动绩效管理关口前移,更加注重事前绩效评估。
3.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刚性:坚决落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硬挂钩机制,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
4. 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在成本效益分析、标准体系建设、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5.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