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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组建天水市麦积区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 索引号: czj/2024-0025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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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组建天水市麦积区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能职责,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人才“选育管用”工作机制,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组织开展组建区级财会监督人才库工作和财会监督人才库人员入库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等财会监督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55周岁以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库。
(二)专业能力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所学专业为财政、税务、金融、审计、法律、财务会计、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
3.熟悉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较高的财会监督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优先选拔条件
1.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的重大监督检查工作,且表现突出的。
2.具有相关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
3.已取得财政、审计等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推荐程序
1.申报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料真实性,以及是否适宜参加监督检查等各类财会监督工作进行初审。
3.经单位初审、区财政局复审,决定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
4.财会监督人才库建立后,在区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培养管理
(一)培养使用
区财政局对在库人员参与财会监督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质效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区级财会监督人才库成员应遵守人才库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区财政局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动态管理
财会监督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为2年,对无故不参加监督检查等各类财会监督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出库,对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及时纳入人才库。
四、有关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选用标准,按照入库条件和人选特长,积极把优秀干部推荐入库。
2.各镇、部门请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推荐情况反馈至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绩效监督股(麦积区财政局309室)。
联系人:李晓萱
联系电话:0938-2734398
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