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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mzj/2023-00005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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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 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 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与地名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活动;负责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民领域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事务股、社会工作股、政务服务管理股。
人员情况:单位共有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46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共5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36,项目生3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11.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16.08万元减少4.35万元,减少0.1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1.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低保工作经费等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比较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比较无变化。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11.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16.08万元,减少4.35万元,减少了0.1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2911.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低保工作经费等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比较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比较无变化。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1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54.8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8.1万元),公用经费4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5万元)。比2022年504.4621万元(人员经费458.6052万元,公用经费45.8569万元)增加了6.6万元,增加了1.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基数增大。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400.67万元,比2022年预算2411.62万元减少10.95万元,减少0.45%。主要原因是:低保工作经费等项目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400.67万元,其中: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416.9万元、临时救助65万元、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补助金5..34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216.044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91.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国有支出112.9736万元、孤儿补助2.016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20万元、日间照料中心经费5万元、综合社会福利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及三个城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经费86万元、农村一类低保照料护理服务资金280万。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3.7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
3、农林水支出.41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9.6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0.2万元下降0.2万元。同比减少1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2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编制。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编制。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1.5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增加1.5万元,增长10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基数增大。
2.培训费4.71万元,比2022年预算3.02万元增加1.69万元,增长55.96%,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基数增大。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48.15万元,比2022年45.856万元增加2.294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办公日常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4.04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76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2.08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4.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福利费7.86万元、其他交通费13.3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0.2万元,比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1259.6万元,增加910.6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和农村一类低保家庭、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经济困难老人生活照料服务及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用品、温暖过冬物资、社工站购买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第三方服务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58.5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7.5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0.57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固定资产占99%,流动资产占1%。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具体项目为:村组干部基本报酬341.1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75.8万元、临时救助65万元、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补助金5.34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216.04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91.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2.97万元、孤儿补助2.02万元、敬老院工作经费20万元、日间照料中心经费5万元、综合社会福利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及三个城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经费86万元、农村一类低保照料护理服务资金28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应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应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生活补助支出: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儿童福利支出: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老年福利支出: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3年项目绩效评价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