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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 索引号: mzj/2025-0005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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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2024年度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远景规划,承担区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和统计工作;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符码工作。
(三)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以及经费的使用、申报、核实、兑现和拨付工作;负责全区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孤儿、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人员关爱工作,负责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全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有关业务;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划与地名行政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和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活动。指导全区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事务股、社会工作股(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一)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一)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一)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一)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67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6.42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及项目均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567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70.6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567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07万元,占2.50%;项目支出25029.59万元,占97.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67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66.42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及项目均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75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及项目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9.96万元,占98.24%;卫生健康支出26.23万元,占0.10%;农林水支出337.50万元,占1.3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18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50.22万元,占0.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64.1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6.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范围扩大,人员增多。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组干部基本报酬支出变化。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06万元,增长15.60%,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5万元,增长50.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00.58万元,本年支出600.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孤儿福彩圆梦助学金、养老中心提升改造、社工站各类社工服务、殡葬事业专用设备购置、贫困重度残疾老年人照料服务。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5万元,增长50.7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培训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7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4.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2378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圆满完成,按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我部门3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金、农村一类低保照料护理服务资金和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组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270.87万元,执行数为2327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附件形式附后。
2.“农村一类低保照料护理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附件形式附后。
3.“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组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6.90万元,执行数为337.5万元,完成预算的80.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doc】
附件【4.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5.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7.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重度评价表.xls】
附件【6.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2024年度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