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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yj/2025-0019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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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学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新阳中学校位于麦积区新阳镇温集村,学校周边环境良好,交通比较便利。学校为高级中学规模,占地面积2334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830平方米,有在校学生985人。其中:高中生985,校内住宿生417人。新阳中学校现有电子白板教室19间,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经常使用,对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效果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设备管理规范,提高了我校现代化教育水平。近年财务支出主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按规定要求执行预算,近年主要改善教学基础设施,根据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投入资金合理,学校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大改变了办学条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学校建筑的维修,重建。今后教育经费学校打算的投入的重点是创造标准化条件,为我校的三园式发展创设有利的环境。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阳中学下设四个处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办公室),其中在职教职工90人,退休教师27人,遗嘱8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册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746614.37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84258.82元,下降16.41%,主要原因是没有建设工程,教师人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4661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83580.29元,占95.14%;事业收入863034.08元,占4.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46614.37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1693.62元,占71.69%;项目支出5024920.75元,占28.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883580.29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538499.49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没有建设工程,教师人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3580.29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8499.49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没有建设工程,教师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3580.2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444625.11元,占7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676.77元,占10.98%;卫生健康支出545785.64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1039492.77元,占6.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86930.98元,支出决算为16883580.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44413.12元,支出决算为1344462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升,教师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9612.98元,支出决算为1853676.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347.12元,支出决算为54578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较多。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7557.76元,支出决算为103949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较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1693.62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58715.6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807.38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2978.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455.50元,下降67.4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财政支付延迟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7,746,61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整体自评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746,614.37元,执行数为17,746,614.37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完成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的专项核查、概(预)决算的评审、省级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预算执行中再次分配项目的评审、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等工作;三是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内容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学 2024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学 2024部门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学 2024部门整体评价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