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务新媒体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9-13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jyj/2025-00148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是一所公办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主要承担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能有: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按教育法律法规办事。

2..组织并指导德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道德规范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抓好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抓好中小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健康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5.指导学校加强组织建设、行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

6.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增收节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8.切实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校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学校设置教务处、总务处、团委、校监会、教代会、工会等;2023年有教职工总数39人,其中在编教师39人,退休教师9。学生301人,其中小学145人,初中15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册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1.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1.24万元,下降24.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9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3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9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45万元,占70.44%;项目支出233.88万元,占29.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1.32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251.24万元,下降24.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24万元,下降24.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55.16万元,占8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9万元,占8.40%;卫生健康支出23.99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45.69万元,占5.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9.92万元,支出决算为79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3%。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7.6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项目支出且工资福利支出因人员工资上涨而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65万元,支出决算为6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不包含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69万元,支出决算为4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8万元,增长2.34%,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支出,培训费和福利费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剥离出来放到项目资金中列支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培训教师人次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5,涉及资金23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等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公用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中央农村校舍长效机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14.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87.69%。

2. 2024年乡村教师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2万元,执行数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 “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秋季下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6万元,执行数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74万元,执行数为25.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 “公用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25万元,执行数为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及送餐车辆运营费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85万元,执行数为3.2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 “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8.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3万元,执行数为6.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秋季义教经费1”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6万元,执数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 “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44万元,执行数为2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 “2024年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秋季”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6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8万元,执行数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 “2024年秋季班主任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25万元,执行数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2万元,执行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 “2024年班主任津贴(下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5,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 “2024年秋季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5. “2023年追加工资类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详情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 (金额单位:万元).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整体支出自评表 (2).xlsx
附件【附件3: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4年度部门评价.docx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