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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十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yj/2024-00177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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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第十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天水市第十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辖区内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设置是: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在区教育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行全面领导,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发展全面负责,教务处是在主抓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调控机构,总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后勤供应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97.9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49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5.12万元,占91.14%;事业收入135.55万元,占6.96%;其他收入37.00万元,占1.9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9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55万元,占82.87%;项目支出341.97万元,占17.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7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6.6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48.87万元,占8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43万元,占8.81%;卫生健康支出59.67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110.15万元,占6.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待遇提升,导致财政收支的上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36万元,支出决算为5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74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辞职1人,退休1人,调入3人,调出3人。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58万元,下降90.57%,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款全收全支。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34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2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341.97万元,执行数341.9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完成财政法规、政策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工作;二是完成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的专项核查、概(预)决算的评审、省级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预算执行中再次分配项目的评审、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等工作;三是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等绩效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细化年度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没有通过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天水市第十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第十中学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第十中学2023年度部门评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