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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mjq/2024-00107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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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本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南河川初级中学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主要承担辖区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能有: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按教育法律法规办事。 2、组织并指导德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道德规范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抓好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3、抓好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抓好中小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健康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5、指导学校加强组织建设、行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 6、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增收节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7、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抓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8、切实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校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21年编制人数为44人,2021年年初在职人数为45人,退休人数为6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0.2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1.55万元,增加128.7万元,增加34.6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25万元。增加12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员工资待遇逐年递增。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0.2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1.55万元,增加128.7万元,增加34.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25万元。增加12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员工资待遇逐年递增。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0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6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5.69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1.94万元),公用经费1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0年371.55万元(人员经费360.88万元,公用经10.67万元)增加128.7万元,增加34.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在职人员增加;(2)人员工资待遇逐年递增。
(二)项目支出: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教育支出381.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9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58万元。
(四)非税收入: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无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无
2.培训费3.29万元,比2020年预算1.59万元增加2.7万元,增加170.81%。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396.7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85.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2.00% (其中,房屋 155.34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0.33%) ; 通用设备 80.00万元,占 21.17 %(其中,车辆 0 万元,占 0.00%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专用设备8.78万元,占 2.19%(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 0.00%) ;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 ; 图书档案 3.13 万元,占0.79%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9.40万元,占 4.89 % 。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人员项目500.25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