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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jyj/2023-00194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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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436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心学校是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主要承担天水市麦积区新阳镇辖区内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心学校下辖基层小学17所(新阳中心小学、凤凰小学、胡湾小学、王庄小学、郭寨小学、胡大小学、坚山小学、裴峡小学、王坡小学、温缑小学、杨岘小学、席东村学、新池小学、姚沟小学、硬屲小学、赵庄小学、张坪小学),公办幼儿园3所(新阳中心幼儿园、王庄幼儿园、胡大幼儿园)。2022年编制人数为115人,2022年年初在职人数为143人,退休人数为103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96.7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2.73万元减少55.95万元,减少3.6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6.78万元。减少了55.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96.7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2.73万元减少55.95万元,减少3.6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6.78万元。减少了55.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49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7.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80.0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7.01万元),公用经费3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1年1552.73万元(人员经费1514.96万元,公用经费37.77万元)减少了34.55万元,减少了3.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无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教育支出1132.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7.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3.8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7.9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计划征收0.2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
2.培训费9.23万元,比2021年预算9.68万元减少0.45万元,减少4.6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培训费占比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为2705.2万元。其中:各类房屋及构筑物原值为1968.04万元。通用设备375.54万元,专用设备193.96万元,图书为38.9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128.74万元,无形资产0.0024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人员项目1496.78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附件1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2 新阳中心学校绩效目标-年度目标信息.xlsx】
附件【附件3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