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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jyj/2023-0018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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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436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中心学校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主要承担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辖区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中心学校下辖基层小学17所(渭南中心小学、王旗小学、霍岘小学、刘沟小学、张石小学、吴村小学、霍卢小学、程村小学、左李小学、张元小学、渭东小学、毛旗小学、汝季小学、杨王小学、毛村村学、渭红小学、麻家坪小学),公民办幼儿园5所(渭南中心幼儿园、青圃幼儿园、育苗幼儿园、崔范幼儿园、刘家庄幼儿园),2022年编制人数为153人,2022年年初在职人数为195人,退休人数为159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23.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58.41万元减少34.55万元,增加(减少)1.7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3.86万元。减少了34.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23.8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58.41万元减少34.55万元,减少了1.7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3.86万元。减少了34.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减少。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92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7.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19.97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57.81万元),公用经费4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1年1958.41万元(人员经费1911.4万元,公用经费47.01万元)减少了34.55万元,减少了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减少。
(二)项目支出: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教育支出1442.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7.6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2.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1.7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2年本单位计划征收3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
2.培训费11.86万元,比2021年预算12.08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职工教育培训费测算基数降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不涉及。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为4243.62万元。其中:各类房屋及构筑物原值为3723.49万元。通用设备315.00万元,专用设备48.66万元,图书为29.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122.07万元。
2.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人员项目1923.86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