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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zfb/2025-00100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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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园区项目建设和管理制度、办法、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审定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
(四)受理入园项目申请并进行初审;
(五)协同国土部门对园区内土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入园企业选址,并协调办理入园企业(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建设等手续;
(八)负责园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保方面的监管工作,配合综合执法局实施园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园区内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运营管理工作;
(十)管理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园区内的涉外事务;
(十一)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
(十二)组织区域内企业广泛开展工、青、妇各项活动,认真履行管委会“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园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十三)全面完成区委和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规划建设部、综合服务部4个部室。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5.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64.04万元增加41.69万元,增加8.9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73万元,增加了41.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人员正常工资调标及职级晋升;公用经费增加主要是按政策要求,职工培训费和福利费测算基数调整增加,致这两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5.7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7.04万元增加41.69万元,增加8.9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3万元,增加了41.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人员正常工资调标及职级晋升;公用经费增加主要是按政策要求,职工培训费和福利费测算基数调整增加,致这两项经费预算增加。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0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5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0.9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55万元),公用经费33.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2年基本支出464.04万元(人员经费449.64万元,公用经费14.4万元)41.69万元,增加8.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人员正常工资调标及职级晋升;公用经费增加主要是按政策要求,职工培训费和福利费测算基数调整增加,致这两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2022年也无项目支出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88.3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7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0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保持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2.培训费4.76万元,比2022年预算2.91万元增加1.85万元,增长63.57%,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职工培训费测算基数调整增加,致这职工培训费经费预算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33.20万元,比2022年14.4万元增加18.80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职工培训费和福利费测算基数增加,致这两项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办公费14.40万元,取暖费1.96万元,培训费4.76万元,工会经费3.80万元,福利费7.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与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4.3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3.99万元,办公家具原值0.38万元。流动资产占96.84%,固定资产占3.16%,无无形资产。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