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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 索引号: czj/2024-0005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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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财预〔2024〕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公安保卫工作。
(二)研究本级公安机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发展的公安工作新路子,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三)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四)组织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八)承担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九)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十)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对重要人员、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实施公安科技工作,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公安司法鉴定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信息通信建设,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开展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行为。
二、机构设置
单位共设有25个内设机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指挥中心、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逻防暴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信访室、出入境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信息通信中心、审计室、渭滨公园治安管理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反恐大队、预审大队、警犬中队、行政审批室、社区警务服务中心
21个基层派出所:道南派出所、桥南派出所、道北派出所、马跑泉派出所、花牛派出所、社棠派出所、甘泉派出所、麦积派出所、景区派出所、党川派出所、利桥派出所、伯阳派出所、元龙派出所、三岔派出所、东岔派出所、中滩派出所、石佛派出所、渭南派出所、新阳派出所、琥珀派出所、五龙派出所。
二级预算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监管单位2个:看守所、拘留所。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312.54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071.32万元增加1241.22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2.54万元。增加了124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森林警察大队并入分局统一管理后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增加一项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12.5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71.32万元增加增加1241.2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2.54万元。增加了124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森林警察大队并入分局统一管理后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增加一项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12.5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比2023年预算增加1241.2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森林警察大队并入分局统一管理后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增加一项项目资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996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69.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888.57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80.55万元),公用经费99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3.51万元)。比2023年8983.9万元(人员经费8021.98万元,公用经费961.94万元)增加978.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警察大队并入分局统一管理后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新招录及调入23人增加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349.91万元,比2023年预算1087.4万元增加262.51万元。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增加,增加批复73.77万元改造项目资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1349.91万元,其中:麦积公安分局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2.34万元;全区禁毒工作经费140.8万元;区看守所、拘留所改造项目73.77万元;麦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1133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9341.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9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0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68.18万元。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99万元,同2023年预算0.99万元基本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与2023年预算0.99万元,基本持平,由2023年9999元减少至2024年99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逐年降低。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8万元,比2023年预算1万元减少0.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
2.培训费67.78万元,比2023年预算60.15万元,增加7.6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经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2.67万元,比2023年预算2049.34万元,减少1426.6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项目经费,2024年仅在公用经费范围内统计。且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项目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5.52万元,比2023年政府采购资金2941.9万元,减少139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7.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8.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已进行完毕,2024年不再列入采购计划。2024年采购计划压缩20%,故压缩部分项目。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家具、警务器械、照相机、专用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维修耗材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额6441.17万元。固定资产金额为6209.25万元占比90%,其中:办公用房价值751.28万元,设备类4767.22万元。流动资产188.07万元占比3%,无形资产43.85万元占比7%。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40万元。主要用于收缴违法所得。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34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为:全区禁毒工作经费项目140.8万元,麦积公安分局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项目2.34万元,区看守所、拘留所改造项目73.77万元,麦积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项目113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附件:1.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