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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swj1/2023-0002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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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天水市麦积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区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调度运行技术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等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编及归档工作;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麦积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名,实有31人,其中在职25人,遗属6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6.9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8.36万元,增加38.58万元,增加了1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94万元,增加38.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增加及人员增资。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6.9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36万元,增加38.58万元,增加了1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94万元。增加38.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增加及人员增资。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9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38万元,公用经费2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2年258.36万元(人员经费240.07万元,公用经费18.29万元)增加了38.58万元,增加了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增加及人员增资。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2023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2.68万元。
3、农林水支出229.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4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我单位计划征收0万元。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会议费。
2.培训费2.78万元,比2022年预算1.59万元增加1.19万元,增长4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比例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22.56万元,比2022年18.29万元增加4.27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取暖费1.02万元,差旅费4.8万元,福利费4.64万元,培训费2.78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万元,比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2.97万元,减少0.18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耗材采购。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7.5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7.11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固定资产占94.7%,无形资产占5.3%。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麦积区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