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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02-09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3-00364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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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标题: 麦积区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政策规定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3〕15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天水市麦积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发展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组织推荐申报省级、市级各类创新基地、“双创”载体、平台等,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麦积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区级财政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5.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引进与推广工作。指导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7.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9.拟订国际、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0.负责全区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麦积区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成果登记、技术市场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咨询、评估、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科技统计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参与检查科技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相关政策草案的拟定工作。

13.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科技管理服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科技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改革发展、宏观管理和绩效评价。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计划管理股、技术人才服务股4个工作股室,下设事业单位麦积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机构设置

麦积区科技局决算包括麦积区科技局1个预算单位。区科技局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计划管理股、技术人才股,下设天水市麦积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核定编制15人,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7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副县职级干部2人,正科级(正科职级)干部3人,副科职级干部3人,工人1人,职员5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51.6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37.38万元增加14.29万元,增加了2.2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67万元。增加了14.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四险一金等经费。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1.6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7.38万元增加14.29万元,增加了2.2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67万元。增加了14.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四险一金等经费。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9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8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4.35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7.46万元),公用经费1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22年177.38万元(人员经费159.63万元,公用经费17.75万元)增加了14.29万元,增加了8.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四险一金等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60万元,与2022年预算460万元持平。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6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项目46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605.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9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1.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预算单独的会议费用。

2.培训费1.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19.86万元,比2022年17.75万元增加2.11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福利费等经费增加了。其中:办公费4.5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8.88万元、福利费2.90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休活动经费0.4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1万元,比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10万元,增加1.61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家具用品。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金额为25.8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为区政府统一办公用房,故我单位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没有办公用房的价值。通用设备19.34万元,家具、用具6.53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1项目46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科学技术支出


附件: 1.天水市麦积区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

     2.天水市麦积区科技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天水市麦积区科技局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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