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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利桥镇政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12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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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利桥镇政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搞好公共服务,积极改善民生。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和谐农村。
2.机构情况。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利桥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5个党政内设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利桥镇人民政府设置6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利桥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1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另外核定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6名。
3.人员情况。
利桥镇2017年底在职52人,(其中行政15人;行政机关工勤2人;事业35人),退休4人,遗属2人,临时工1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利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7769.6元,本年支出4237769.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198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81.60元;基本支出4237769.6元,项目支出0;人员经费3837769.6元,公用经费4000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3534068.00元,商品服务支出4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701.6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利桥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5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利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4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97000.00元;电费60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印刷费5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85699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