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麦积区五龙镇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128-88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预算】麦积区五龙镇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五龙镇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龙镇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机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设置共青团、妇联和工会等群众团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履行相应职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五龙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5个党政内设机构。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和规定,五龙镇人民政府设置6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2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78万元。
2010301支出科目下为五龙镇政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共计支出590.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24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7.5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为0,培训费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笔记本电脑、办公桌椅、单人沙发购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