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务新媒体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9-02-1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mjq/2023-0028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12月27日在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麦积区财政局局长 闫金川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紧紧围绕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不断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突出服务水平和保障效能,着力保障中央、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投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预计全年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63080万元,占人代会批准预算163080万元的100%,同比增长5.66%,增收8729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完成427126万元,占调整预算427126万元的100%,同比增长8.62%,增支3391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78918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004万元,占人代会批准预算53577万元的100.8%,同比增长8%,增收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7562万元(返还性收入975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31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46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435万元,调入资金11965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6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5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万元),上年结余95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378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6209万元,占调整预算376209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1.47%,增支38702万元。分科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99万元,国防支出1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348万元,教育支出807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2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5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0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11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44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44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9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9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5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8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196万元。上解支出83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62402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7987万元,占人代会批准预算33680万元的142.48%,超收14307万元,同比增长30.03%,增收110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000万元,上年结余932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完成6240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0902万元,占调整预算50902万元的100%,同比下降8.62%,减支4800万元。分科目支出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9637万元,城市公共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100万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53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57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70万元。调出资金115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1839万元,占调整预算71839万元的100%。

社保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6962万元,占调整预算76962万元的10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5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762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8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853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其中调入公共预算5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万元。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按照“改革税制、稳定税负”的原则,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收入均衡入库和应收尽收。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分析财税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促进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对重点企业税收监控,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督促税收及时入库;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征管,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及时清缴工程税款;狠抓零散税收征管,完善零散纳税户征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切实防止“跑冒滴漏”。进一步挖掘税收征收潜力,结合全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天水市麦积区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了协税护税、共建共保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在继续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等纳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1. 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争取到扶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889万元,落实非公经济发展补助资金3888.5万元、区级工业企业专项奖励资金284.37万元、企业退税1935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大力支持东柯河工业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拨付东柯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0万元,拨付拆迁补偿资金1000万元,不断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吸引了区内外企业落户发展。

2.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共拨付强农惠农资金77844.37万元,其中强农资金55383.37万元(区级安排专项资金9994万元,上级下达农业专项11223.87万元、林业专项3300.9万元、水利专项4075万元、扶贫专项23397.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3392万元);惠农资金22461万元(粮食直补3234万元、村干部报酬1763万元、农村低保8456万元、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4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1663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825万元、其他农业补贴6120万元)。

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首要任务,共整合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852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增量资金298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4958万元,整合其它部门项目资金30576.8万元),落实“双助贷”资金162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00万元。形成了各类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叠加投放态势,切实为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注入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3. 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拨付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016.76万元。其中:马跑泉公园提升改造3165.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城市美化亮化2000万元,集中供热扩建、老旧管网改造6700万元,渭河城区段防洪治理5000万元,渭河滨水公园建设1200万元,陇昌路、前进南路路面铺油及污水管网改造1000万元,其他1951.39万元。确保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升了城市品味。
   4.支持民生政策落实。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20647.8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19336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1311.85万元。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共筹集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及参保对象个人各类社会保障资金105502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5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45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7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8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19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897万元,职业年金612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0246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753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663万元,就业专项资金1500万元。预计支出各类社会保障资金103182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7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47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8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759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361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531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663万元,就业专项资金3486万元。

5.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共投入教育经费81701万元,同比增长25.98%。其中:人员经费4918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5462万元、百人以下学校补助及特教学生补助908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565万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13293万元;拨付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资金1375万元,中职及高中免学费和助学金1241万元,幼儿保教费、公建民营幼儿园教师补助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1941万元,“三区”人才支教、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提标等993万元,职业中专实训楼项目570万元,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170万元,切实改善了办学条件,保障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科学技术经费683万元,有力支持了科学研究与开发、科技进步以及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等。投入文化事业经费4300万元,推动了文物保护、“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事业发展。

(三)积极争取转移支付,不断壮大财力总量

累计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8324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7196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资金116044万元。在争取到的183240万元资金中,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33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22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0802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2719万元,其它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38177万元,有效扩大了财力总量,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四)不断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 强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约束作用,全面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算管理体系,增强了预算对财政资金的约束力。及时公开预算,在区人代会批复预算后的20日内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三公”经费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

2. 继续深化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改革措施,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规则》、《国库集中支付记账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库款管理规则》、《财政集中支付退汇流程》,不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结合改革的深入开展,强力推进公务卡支付业务,对于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支付,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或国库直接支付,切实减少现金的使用,保证经济行为的真实性。

3. 大力开展财政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推行财政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财政预算规范化管理办法》等14个财政管理办法,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监督、财政信息化管理、财政项目库建设、财政投资评审、财政内部工作配合、财政干部行为规范等11个大类49项财政日常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财政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4. 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编制了2017年全区政府采购预算,规范采购资金管理。累计政府采购总额5756.13万元,节约资金354.4万元,资金节约率6%。开展了项目投资评审。遵循“科学合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全面开展评审工作,共评审项目159个,送审总金额14828.46万元,审减金额1395.6万元,审减率9.41%。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水市麦积区财政绩效管理专家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全区财政投资的项目逐步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今年共纳入绩效评价项目63个,涉及评价资金12184.67万元。通过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有效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5.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3034.74万元,已全部安排支出。其中按原用途继续安排使用13119.55万元,统筹使用9915.19万元(用于扶贫方面4958万元、用于民生保障方面4294.1万元、用于教育方面483.09万元、用于科技方面180万元)。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存量资金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存量资金管理的政策依据、回收机制、清理机制、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应用等,为存量资金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6. 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成立了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麦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区纳入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余额为106913.0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2667.48万元(一般债务68132.66万元,专项债务24534.82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103.4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142.15万元。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之内。

(五)持续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行、监管并重、统筹兼顾”的原则,依法实施财政收支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检查。2017年,对全区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团体等20个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违规违纪资金684.10万元,收缴罚款2.48万元上交国库;对花牛镇、中滩镇等4个镇的2013—2016年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涉及资金18783万元;对14个镇的300多个行政村的村级财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巡查;对区直部分单位和镇的2015—2017年的中央预算内重点投资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央下达的2017年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对“小金库”进行自查自纠,建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通过监督检查,纠正了财政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推进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各位代表,2017年全区财政工作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严格按照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较好完成了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但从财政运行情况看,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但中央、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增人增资、精准扶贫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难以满足支出增长的需要,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财源建设滞后。由于我区缺乏支柱性的纳税企业,难以形成有支撑作用的税收贡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收入增长。三是收入质量不高。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725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51282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8.77%。非税收入中65.7%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区级可用财力的贡献有限,且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99.8%来自土地出让收入。但从土地出让的前景来看,由于我区土地存量有限,并且受土地审批权限的限制,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会减少,对全区非税收入和地方财力增长造成较大影响。四是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随着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要求越来越严,部分财政项目资金难以做到及时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强财源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深化财税改革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预算法》规定,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补短板”工作思路和“聚焦精准扶贫、突出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原则,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着力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化新麦积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税收收入充分考虑经济运行预期,结合其他政策性因素变化,科学测算、合理安排。非税收入结合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放管服”减费等政策,按项目和相关政策分项测算安排。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总基调,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精准扶贫、重大项目建设、各项改革政策落实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18年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安排174500万元,同比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330万元,同比增长7%;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6040万元,同比增长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36386万元后,地方财政总收入229760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区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2976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323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330万元,返还性收入9754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性收入342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38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59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70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528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74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021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20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123万元,提前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022万元,提前下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97万元,提前下达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7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62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44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92399万元,上解支出832万元。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433万元,教育支出542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58万元,农林水支出230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20万元,其他支出4500万元。上解支出8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52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6040万元,基金补助收入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52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524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0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8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12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2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30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187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1827万元,生育保险收入271万元。可动用上年结余126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747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29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7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0988万元,生育保险支出2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25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为国有企业经营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万元,为费用性支出。

上述财政收支预算虽然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了安排,当年预算安排收支平衡。但由于新增财力有限,刚性支出增多,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按照《预算法》关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一些项目在财政预算中难以足额安排,只能在财政预算执行中,通过增收节支和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支持,尽力加以解决。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变更,将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8年重点工作

(一)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围绕“十三五”财政工作规划及区人代会确定的年度收入目标,动态跟踪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收入情况,加大零散税收征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认真做好非税收入征收项目、标准的公开公示工作,强化征收措施,规范征收程序,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政策落实

1. 聚焦精准扶贫工程。稳步推进脱贫攻坚进程,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财政存量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增量资金以及各类政策性贷款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叠加投放,确保贫困群众按时序脱贫。

2. 夯实产业支持措施。积极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10强50户”等企业奖励扶持政策,加大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小微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形成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工业园区建设投入力度,吸引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来区落户发展,为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不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果品、畜牧、蔬菜三大主导产业扶持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多方位推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3. 保障社会事业投入。全面保障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及民生实事的资金需要,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性住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

4. 强化人本民生投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保障大气污染治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资金投入,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运用PPP等项目模式,支持和鼓励城市停车场、幼儿园、供暖供气、公厕、垃圾处理等公益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商埠路地下商业街人防工程、火车南站站前广场、城市道路提升改造等,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全力保障区列10件实事资金投入,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紧紧围绕麦积山大景区、天水国际陆港、成纪新城、颖川新城、东柯新城、麦积新城、高铁新城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主动与省市财政部门衔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我区的财力总量,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融资管理,充分发挥城乡投(集团)公司等融资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国家投融资政策,紧盯区上确定的重点项目,加大融资力度,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注入更多的资金,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按照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持续推进零基预算,加强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管理,形成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方式”的现代国库管理模式,提升国库调度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深入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坚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五)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税收征管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小金库”专项治理常抓不懈。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大对勤俭节约、“三公”经费等的监督检查,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较上年只减不增。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加强财政人员的培训。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新要求和“四有干部”新标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财政干部财经法律法规、财政业务、财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推进服务型财政建设。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执行财经法规和开展规范化财务管理的能力。三是强化岗位职责。认真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职责,配齐出纳、会计等岗位人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推动各单位财务工作健康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预算报告主要名词解释


大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区域内与财力有关或参与分享的预算内所有财政收入的统称。包含市县级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和上划省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项税收收入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除基金以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

基金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通过财政安排,纳入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住房基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等。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财力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有关经济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补助。补助资金接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专项转移支出: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收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包括专项拨款、国债补助等。

积极的财政政策: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中央对宏观调控导向作出重大调整,把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从防经济过热、防明显通胀,调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适当减免税收提出出口退税,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的重点支出。

部门预算:是指一个部门一个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部门预算既要反映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又要反映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既要反映预算内收入和支出,又要反映财政专户管理和部门自有资金收入和支出。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收缴,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预算单位不再直接经手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动作,增强政府调试资金的能力。

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指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爬在账上的沉淀结余资金。

“双助贷”:全称扶贫互助资金“双助贷”。为了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探索金融助推精准扶贫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天水市委、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协商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以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为平台,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扩大资金总量,“助推精准扶贫、助推小康建设”的扶贫互助资金“双助贷”工程。

绩效评价:是指政府、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依据“花钱买服务”的效率原则,借助于一定程序和指标,对公共支出效果做出评议和估价的制度。

财政项目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附件:1、2018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2、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网站标识码:6205030002 甘公网安备62050302000116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35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