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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12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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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信访局为麦积区政府办公室下属的二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5人,其中参公人员5人,机关工勤1名,区信访局下设接待中心,现有干部3人,其中事业1名、项目2名。承担着包括国家、省、市驻区单位和区直部门、乡镇、办事处辖区群众到区委、区政府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今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008.2元,本年总支出1164008.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99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011.2元。
2、本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64008.2元,基本支出合计1164008.2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831008.2元、办公费150000元,信访专项资金30000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为0,与上年相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315,000元,分别为办公费支出15,000元、信访专项支出30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