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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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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扶贫办主管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检查监督和绩效考核;负责组织扶贫开发宣传、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和扶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工作;负责社会帮扶工作事宜;负责外资扶贫项目引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内设综合股、计划统计股、社会帮扶股、培训股、调研督查股,下属事业单位为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截止2018年1月,我办共有编制人数33人,行政编8人,参照公务员编有12人,事业编13人。实有在职职工26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麦积区扶贫办办编制了2018年部门预算,现将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予以说明。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8年预算收入合计14727675元,预算支出合计147276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27675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675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463881元、公用经费支出99000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4417元、退休费1094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794元;项目支出1300000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000元,主要为东西协作天津帮扶来人考察。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8年公用经费共99000元,包括办公费4000元,印刷费10000元,差旅费65000元,邮电费15000元,公务招待费5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预计采购一批电脑,采购10组文件柜。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扶贫办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