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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1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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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国家财政、税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
2、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
3、负责管理非税收入。
4、制定和实施全区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
5、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
6、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内设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国际股、资产管理股、税政股、会计股、金融债务股、乡镇财政管理股、绩效评价股16个股室。有非税局、财监局、政府采购办、农综办、投资评审中心、收付中心、信息中心、亚行办、融资担保中心等九个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0.463万元。包括:财政事业行政运行809.06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41.027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640.368万元,债务付息820万元。
本级部门预算收入共计2410.463万元,支出2410.463万元。
其中专项资金:评审费20万元、专网费39.954万元、债券付息820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及公共服务运行区配套6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40.368万元,共计1520.322万元。
基本支出890.1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53.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3.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663万元。
项目支出1520.322万元: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培训费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29.187万元,包括办公费4.98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2.4万元、取暖费8.307万元、差旅费3万元,招待费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11.2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办公。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