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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5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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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警大队是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的下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麦积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畅通,辖区内举办活动的保障任务以及辖区所有的特勤保障;
2、麦积辖区车辆检验,辖区驾驶员审验以及辖区内小型车辆挂牌等;
3、查处辖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各种违章行为;
4、处理麦积辖区车辆及麦积辖区违章车辆的违章处理,以及驾驶员违章扣分12分驾驶证回复考试;
5、勘查辖区内行驶车辆事故现场以及事故处理工作;
6、其他正常办公业务。
我大队共有下设中队27个,车管所1个,违法处理室1个,2个中心:考试中心和指挥中心,23个中队。大队领导班子有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副大队长3人,单位有行政编民警45名,行政编工人3名,辅警40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44人,临时工14人。
(有下属单位的必须将下属单位的职责等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按收入明细项目名称分别说明,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注意收支平衡。
1、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大队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93888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4560422元,公用支出134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62766元。项目支出1726700元。
2、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收支情况(分单位分项目分别反映所属单位数据。)
基本支出:其中人员工资支出4560422元,公用支出134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62766元。
项目支出:我单位项目支出1726700元,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为政府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预算金额为69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为63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元,我单位在2017年2月购入警用执勤车辆12辆,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会议费1000元,2017年未对此项做预算,培训费5000元,2017年未对此项做预算,我单位由公安部规定的外出培训增多,因此此项费用增加。招待费60000元,比2017年增长2200元,我单位节假日执勤加班盒饭费计入招待费,因2018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此项费用略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用中,办公费185400元,印刷费1000元,水费60000元,电费150000元,邮电费500元,取暖费200000元,差旅费50000元,维护费8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为1726700元,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在劳务费中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办公设备和家具用具中支出8万元,另外6万元用于购买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专用设备采购。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