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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4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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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注册登记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非公企业党工委办公室(挂区推进非公经济跨越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监察室、企管股、信息股12个内设股室,道南、渭滨、桥南、道北、开发区、马跑泉、社棠、花牛、甘泉、元龙、新阳、中滩、东岔、伯阳1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及经济检查大队(挂天水市麦积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1个。我局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1人,其中在职108人,退休74人,遗属9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情况
今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76821.2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6,821.20元,项目支出50000元,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27408.20元,同比增加0.38%;本年预算总支出12976821.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152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5300.20元,同比去年增加0.38%。
2、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2511045.2元,同比去年12511632.20元减少0.003%、商品和服务支出415776.00元,同比去年385104元增加0.08%,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2426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6776.20元。
项目支出:我单位非税收入征收业务费50000元,同比去年增加100%。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
我局今年“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招待费7800元同比去年减少0.01%;会议费为2000元,同比去年无变化;培训费为20000元,同比去年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运行经费4657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2840元、印刷费10000元、电费20000元、水费15000元、手续费100元、差旅费30000元、邮电费2000元、取暖费49776元、维修(护)费10000元等经济科目。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6.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