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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4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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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发展和管理全区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三)、弘扬人到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维权、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坚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
按照麦积区残疾人联合会“三定方案”,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编制16名,下设三股一室办公室,康复股,教就股,维权股。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8470元。
2、本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847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470元。
3、基本支出合计2218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270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204952元、公用支出545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790元;项目支出641200.0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麦积区残联2018年“三公经费”无,由于2017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消,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54528元:其中办公费10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公用取暖费13528.00元,差旅费11000.00元,水费700.00元,电费2300.00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