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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4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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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麦积区土地收购储备计划;2、承担经市政府批准的由麦积区政府负责的土地收购筹备工作;3、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对麦积区国有土地和可转经营性的用地进行收购储备;4、负责筹措、管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5、负责筹备土地开发的前期费用。
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实行市国土资源局与麦积区人民政府双重管理,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按收入明细项目名称分别说明,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注意收支平衡。
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包含1个单位部门预算,现分项说明如下:
1、收入部分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59554元。
2、支出部分为基本支出,包含(1)人员经费支出:3128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50元。
(2)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中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麦积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三大类
1、办公费为25800元;
2、公用取暖费为4488元;
3、差旅费为72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0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