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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2-15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317-19201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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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绿化、供热、环境卫生管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全区城乡建设计划、旧城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实施,做好区建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3、负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落实国家房改政策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廉租住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直管公房的维护管理,以及房屋产权的确权及发证工作;

5、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理制度,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主持区管建设项目的开工验线和竣工验收;

6、负责全区市政、园林绿化、供热、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9、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14个机构,包括:党委办、办公室、计财股、建设股、村镇股、项目股、设计室、督查室、综合股、片区开发办、房屋征收办、城中村改造办、重大项目协调办、后勤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园林处、市政处、房管局、广场管理处、环卫局、小城镇办、渭滨公园管理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核定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我局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编制。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预算收入共计3072260.2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3072260.2元,全部为基本支出3072260.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7122元,公用及资本性支出8860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6530.2元。

2、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收支情况(分单位分项目分别反映所属单位数据。)

我局所属市政处部门预算收入共计13881569.8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13881569.84元,其中:基本支出7951569.8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48680元,公用及资本性支出3169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5945.84元;项目支出5930000元,为城区路灯亮化经费。

房管局部门预算收入共计4880805.76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4880805.7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4880805.7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0764元,公用及资本性支出16699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3049.76元。

园林局部门预算收入共计8927376.32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8927376.32元,其中:基本支出:7923946.3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08106元、公用及资本性支出30672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9120.32元;项目支出:1003430元,主要为对越参战人员工资补助3430.00元,园林绿化养护费1000000元。

四、2018年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上年度我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但在单位部门其他收入中实际列支了3800.00元的接待费。故从本单位实际情况考虑,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各项规定,我局本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中安排了公务接待费3700元,会议费3000元。

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已取消了我局及下属各单位的公务用车,故我局及下属各单位在预算中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我局下属市政处、园林处有专业作业车辆,预算中将此项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用,计750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及所属单位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计879264元,基本支出879264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办公耗材、印刷费、汽车维修等。

八、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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