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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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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天水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书记1名。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二)负责园区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三)负责审核入驻园区的项目和企业;(四)负责实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好土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和运输等协调服务工作;(五)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园区职能的需要,天水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设置办公室、规划建设部、综合经营管理部、财务招商部3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884.28元。
2、本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84.2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884.28元。
基本支出合计1104884.28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支出965605元、公用支出4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67.28元、办公用房取暖48512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天水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为0,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安排单位运行经费基本支出420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7000元、差旅费3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计划安排采购资金10000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