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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桥南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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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桥南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麦积区街道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坚持已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编制原则。
二、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桥南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派出机构,机关內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民武装部三办一部、下设财政所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10个社区。现有办事处干部112人,合同工7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7人,居委会23人,临时工2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一般预算收入9607150.40元。。
2、本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07150.4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768.40元,城乡社区支出8247382.00元。
基本支出合计9007150.40元,公用经费支出6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00元)。人员经费支出639155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5832.00元,退休费1052054.40元,生活补助31214.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276500.0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桥南街道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170000.00元,主要用于添置办公家具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3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700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5500.00元,电费180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2018年度-2019年度采暖费56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5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全部用于10个社区办公经费。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