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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20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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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区安监局始建于2002年9月,原为区经贸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建局初期有工作人员4人。2004年1月升格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8月升格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法规教育股、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股四个股室;局长1人,副局长3人;2011年3月,成立了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执法大队队长1人,编制24人;局机关编制8人;全局现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基层社保人员1人(无编制),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预算收入共计2946162元,预算支出共计294616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共计28439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0224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主要为公务接待费2000元,较上年预算数2000元无变动。我单位原有公务用车3辆,2017年1月因车改我单位3辆车全部上缴,现我单位因日常执法及应急救援工作,省安监局配备应急救援车辆1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2240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3000元,印刷费15000元,差旅费10000元,取暖费12240元,咨询费15000元,维修(护)费5000元,会议费2000元,培训费1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