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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95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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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本单位是主管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的职能部门。
2.机构情况,天水市麦积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
3.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员在职行政15人,机关工勤19人,事业11人,退休10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4566.2元。
2、本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4566.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76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885.2元。
基本支出合计4254566.2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012257元、公用支出954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6885.2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为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455424元:其中办公费45000元,印刷费45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30000元,邮电费20000元,取暖费61424元,差旅费100000元,维修(护)费60000元,劳务费54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安排采购资金。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