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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索引号: 20230317-19194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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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其前身是天水市北道区三阳川乡镇企业工业示范区,2012年10月更名为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麦区编办发[2012]第119号)。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园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和企业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处在麦积区中滩镇。
(二)机构设置
园区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工信局,内设办公室、项目部和开发部(即“两部一室”)。2016年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8人。止2017年底,园区实有在编人员1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8﹞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我单位财政收入预算总数为831332元,支出总数831332元,收支平衡。
(1)基本支出:我园区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为811332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754344元(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19500元,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37488元(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预算支出为20000元,主要为我单位在外租房办公的房屋租赁费。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园区2018年预算无“三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总数为37488元,其中办公费27700元,水费360元,电费1440元,邮电费2400元,取暖费4488元,差旅费11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安排采购资金23610元,计划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及办公桌椅等。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