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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91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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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区委对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4、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推动政法各项工作;
5、组织、推动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基本情况
麦积区委政法委是党委管理政法单位的职能部门,内设麦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护路护线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有编制23个,其中行政编10个、参公7个、事业5个、行政工勤1个。现有在职职工23人(其中项目生1人),退休4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74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麦积区委政法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坚持已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编制原则。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按收入明细项目名称分别说明,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注意收支平衡。
1、麦积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本年收入284.3515万元,本年支出284.3515万元。
2、麦积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包含内设各办公室预算,现分项说明如下:
(1)基本支出:
2013601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支出科目下为,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4人,遗属1人,共计支出189.35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4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534万元。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共计95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未安排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8.05万元,其中办公费0.09万元、印刷费2.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2万元、劳务费0.5、公务接待费0.7、办公设备购置3.1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3.1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打印机等费用。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2.2万元,家具用具6.39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2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具体项目为:社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见义勇为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涉法涉诉救助资金项目20万元,反邪教工作经费1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55万元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