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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mjq/2023-00287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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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宣传区政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解释,草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和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有关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麦积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更名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9】10字)精神,经研究,将麦积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更名为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
3.人员情况:现本单位实有人员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一般管理人员24名。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20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5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58.51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
基本支出158.5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7.48万元,公用支出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万元。
项目支出24.00万元:包括物业管理费0.49万元,房屋租赁费21.92万元,房屋采暖费1.59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元,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6.00万元,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55万元、咨询费2.0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6.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视、执法记录仪、电脑、文件柜、桌椅等。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