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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8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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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74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培训轮训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乡镇一般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委主任等,培养理论干部;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四)针对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五)围绕国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我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天水市麦积区委党校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人40,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2人。
3.人员情况,实有人员在职行政8人,事业29人,退休15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1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24.35万元,减少135.1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35万元。减少了135.19万元,减少了3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没有纳入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4.35万元,减少135.1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35万元。减少了135.19万元,减少了3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没有纳入预算。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53万元,公用经费13.63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35万元(人员经费410.72万元,公用经费13.63万元。),减少了135.19万元,减少了3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没有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0万元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289.1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2.会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13.63万元,比2018年13.63万元无变化。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1.63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0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资金0.2万元,减少0.2万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4.2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36.06万元。通用设备51.1万元,专用设备1.56万元,无形资产0.8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74万元。
2.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未安排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