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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档案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8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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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档案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74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档案工作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对全区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
(3)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
(4)负责检查全区档案法律、法规得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
(5)负责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得档案学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干部培训,档案宣传等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上级档案部门下达给行政区域内的各项档案工作任务,推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范标准,组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7)负责总结交流档案及其档案执法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8)负责收集和接受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做好整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并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
(10)负责对馆藏的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和安全保管,开展对破损,褪变档案资料的抢救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得有关事宜。
2、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正科级事业单位,加挂麦积区档案馆牌子。
3、人员情况
2019年我局共有参公编制人员16人,工人3人,年初预算人数在职19人,退休9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5.1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1264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5.1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264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42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90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25万元,公用经费5.7万元。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万元。
2.会议费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5.7万元,其中:办公费5.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3.64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资金42.7万元,同比减少39.06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计算机、打印机的购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5.5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42.86万元。通用设备56.82万元,专用设备0.29万元,家具用具15.59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78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档案管局费项目2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20万元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