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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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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74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办公室,核定编制15人,局长职数1人,副局长职数2人,在职16人(其中项目生1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建设管理区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负责平台统一调度的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管理;制订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9.84万元,增加30.6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2万元。增加了30.68万元,增加了1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麦积区公务用车平台司勤人员出车伙食补助及差旅费。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5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9.84万元,增加30.6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2万元。增加了30.68万元,增加了1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麦积区公务用车平台司勤人员出车伙食补助及差旅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2万元,公用经费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1万元(人员经费43.71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增加了4.35万元,增加了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编制5人,公用经费增加1.5万元,其余为人员正常增资。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4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45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223.12万元增加26.32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4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45万元,麦积区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运行费249.4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00.5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88.62万元,比2018年预算216万元下降27.3万元,同比减少14.5%。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62万元,比2018年预算216万元减少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万元。
2.会议费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4.5万元,比2018年3万元增加1.5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增编5人,公用经费增加1.5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0.7万元,邮电费0.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1.13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资金4.5万元,减少3.37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购置及印刷。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90.57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785.1162万元,专用设备4.762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麦积区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运行费249.45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保障全区参改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出行和区直部门行政综合执法公务用车。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