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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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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宗教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9﹞74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宗教局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区宗教局办公室:与区委统战部独立办公,现有行政编3人。
2、区清真食品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实有3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3.0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08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2.5839万元,增加20.424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088万元。增加20.4249万元,增加28.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人数的变化。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0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08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5839万元,增加20.424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088万元。增加20.4249万元,增加28.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人数的变化。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088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589万元(人员经费18.7589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增加20.9499万元,增加10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人数变化。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51.5万元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93.008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1.8万元,与2018年1.8万元无变化。其中: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采购资金。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113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10.1130万元。2019年无拟采购固定资产。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具体项目为:20万元,14.79万元及0.96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加强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宗教活动行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界的各种事务和对外交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大清真食品监管力度,完善清真食品管理社会化监督机制,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及市场监督活动,形成政府监管与群众监督的合力。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