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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75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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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城乡建设、市政、燃气、市容环卫、城市绿化、房屋征收等领域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区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抓好麦积区城市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以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
3、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廉租住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查处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方面的违法行为;
5、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建、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及有关问题;
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管理。督促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理制度。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防治落实工作;
7、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8、负责全区人民防控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本部门依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下设8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股、项目股、房管股、房屋征收股、物业管理股、计财股、政务服务管理股。下属事业预算单位包括:园林处、市政处、房管局、区人防办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能。由于人防办数据涉密,故2020年预算公开数据中不包含其预算86.44万元 。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4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3.19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1.71万元,增加661.48万元,增加了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财政补贴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4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3.19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1.71万元,增加661.48万元,增加了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财政补贴资金。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7.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73.6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63.56万元),公用经费136.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8万元,资本性支出2.15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3.22万元(人员经费1478.02万元,公用经费85.20万元。),增加了710.92万元,增加了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财政补贴资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66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9.04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718.49万元下降49.45万元。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项目支出669.04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其中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没有项目支出预算,麦积区市政处项目支出预算435万元,为城区路灯照明电费;麦积区房管局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为直管公房维修费;麦积区园林局项目支出预算204.04万元(分别是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200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参战补贴4.0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部门预算支出归为城乡社区支出2943.1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收66.7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55万元,比2019年预算0.91万元下降0.36万元(持平)。同比减少3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36万元,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2.会议费0.55万元,比2019年预算0.5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136.93万元,比2019年85.2万元增加51.73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工会福利等经费的支出,其中:办公费23万元,较2019年下降5.5万元;水费3.62万元、电费1.5万元、会议费0.55万元与2019年持平;印刷费5.5万元,较2019年增长1.2万元;咨询费2万元,较2019年增长1万元;手续费0.13万元,较2019年下降0.02万元;邮电费4.18万元,较2019年增加0.86万元;取暖费10.57万元,较2019年增加0.37万元;培训费7.16万元,较2019年增加7.16万元;劳务费4.5万元,较2019年增加3.7万元;差旅费12.12万元,较2019年增加4.4万元;维修费2.2万元,较2019年下降0.85万元;工会经费17.65万元,较2019年增加17.65万元;福利费23.85万元,较2019年增加2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较2019年增加0.5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0.25万元,较2019年下降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较2019年下降1.4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15万元,较2019年下降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9年下降0.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共安排采购资金18.56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25.69万元,减少7.13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印刷费、汽车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03.3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其他构筑物527.83(其中办公用房价值71.43万元),通用设备636.84万元,专用设备26.55万元,图书0.63万元,家具用具1910.74万元,无形资产8.68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82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本部门实行本级整体绩效管理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共5个。其中:1、建设局本级预算整体绩效为301.02万元,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200万元,2、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4.04万元。本部门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完成2020年城区绿化养护管理任务,并对城区公共绿地进行全年养护管理,按时发放人工工资和公益性岗位参战人员补贴。3、城区路灯亮化经费435万元,本部门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4、公房维修项目30.00万元。本部门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2020年计划对六七十年代土木砖木结构房屋的区直管公房进行维修加固。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