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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mjq/2023-0027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麦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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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宣传区政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解释,草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评估和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有关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麦积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9】3号)精神,更名为麦积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领导职务2名。
3.人员情况:现本单位实有人员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管理人员23名,工勤岗位4人。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2.0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0102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51万元,增加69.50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2.0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0102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02万元,增加69.50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0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4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8.123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5.025万元),公用经费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51万元(人员经费152.51万元,公用经费6万元。),增加了69.5002万元,增加了27.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2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0万元。与2019年项目支出24.00万元相等。
(三)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下降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预算0万元,0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培训。
2.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7.2万元,比2019年6万元增加1.2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人数增加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0.4万元,手续费0.1万元,差旅费1.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5.868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6.74万元,减少0.872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4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3.40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87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办公耗材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房屋租赁费、物业费、采暖费项目24.0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保障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正常办公。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