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czj/2023-0017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市政设施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2)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等公共亮化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指导城区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楼体的亮化工作。
(5)完成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政处设11个工作岗位。
(1)主任岗位(核定事业编制1名)
(2)副主任岗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3)综合服务岗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4)会计岗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5)路灯亮化管理岗位(核定事业编制共16名)
(6)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岗位(核定事业编制共30名)
(7)机电管理岗位(核定事业编制共9名)
(8)防汛管理岗位(核定事业编制共7名)
(9)市政设施建设养护技术岗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10)排水管理岗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
(11)市政设施智慧管理岗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麦积区市政设施管理处核定编制为87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3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3.54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5.51万元,减少201.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发生的项目未预算。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有下属单位的要分单位分项目分别反映所属单位数据)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29万元,公用经费47.24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5.44万元(人员经费663.18万元,公用经费422.26万元。),减少了286.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未核算当年业绩考核奖金及当年路灯照明电费调整科目,致使2020年部门预算较2019年部门预算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5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484.72万元,减少了49.72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484.72万元,均为城区路灯照明电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我处预算支出归为城乡社区支出1233.5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处因有专业作业车辆,预算中将此项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用,计5万元。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2.53万元,较2019年预算为新增资金。
2.会议费0.25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共47.24万元,比2019年30.67万元增加16.57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新增加了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其中:办公费1.5万元,较2019年无差异;印出费0.5万元,与2019年无差异;水费0.72万元,较2019年无差异;手续费0.08万元,较2019年无差异;取暖费3.59,较2019年减少0.08万元,由于人员编制减少;差旅费5.62万元,较2019年无差异;会议费0.25万元,较2019年无差异;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与2019年无差异;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25万元,较2019年减少0.6万元;办公设置购置2万元,较2019无差异;2020年较2019年新增培训费2.53万元,福利费8.45万元,工会经费6.2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9.26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9.3万元,减少0.04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印刷费、汽车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9.0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6.67万元,通用设备217.22万元,专用设备13.25万元,家具用具21.87万元,无形资产5.89万元。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9.26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墨盒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城区路灯亮化经费435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