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726-85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伤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57.3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3869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资金。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7.3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3869万元。由于机构改革,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资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1.4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14.38万元),公用经费2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4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39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69万元。无增减变化。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项目支出39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69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92.6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94万元,无增减变化。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1.44万元,无增减变化。2.会议费1.5万元,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28.34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办公费9.66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2.28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44万元,福利费4.7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0.5万元,无增减变化;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60.1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7.14万元。通用设备46.31万元,专用设备11.82万元,家具用具44.34万元,无形资产0.4981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5万元,主要是办公桌椅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对越参战人员奖励费项目5.02万元,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项目384万元,麦积区军供站取暖费项目3.67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392.69万元,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