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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7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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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办公室,核定编制24人,主任职数1人,副主任职数2人,在职24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和事业工勤人员。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机关事务工作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区级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区直部门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的管理、调度、使用、维修、更新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5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52万元,增加10.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工资。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5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52万元,增加10.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工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8.2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2.95万元),公用经费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7万元(人员经费45.02万元,公用经费4.5万元。),增加(减少)了109.49万元,增加(减少)了46.6%。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8人,增编8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249.45万元减少99.45万元。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10.5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50万元,比2019年预算188.62万元下降38.62万元(持平)。同比减少20.4%。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比2019年预算188.62万元,减少38.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0万元。
2.会议费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7.62万元,比2019年4.5万元增加3.12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增编增人8个,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92万元,邮电费0.18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0.9万元,福利费1.6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3.42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1.13万元,增加(减少)2.29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印刷。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5.8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40.76万元,专用设备4.6万元,无形资产0.51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运行费项目15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保障全区各单位(部门)跨区域公务出行和区直部门行政综合执法用车。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