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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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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场地股、业务股、竞训股。我单位有财政供养人数53人,其中在职38人,退休15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86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08万元,减少8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减少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86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08万元,减少8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6.9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2.95万元),公用经费1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资本性支出12.6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08万元(人员经费370.77万元,公用经费14.31万元。),减少了84.2万元,减少了21.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97.9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或(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19年预算1.5万元下降0万元(持平)。同比减少0%。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1.5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9年预算1.5万元,减少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1.17万元,比2019年预算1.17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2.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对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进行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14.31万元,比2019年14.31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6万元,取暖费1.7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0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9.7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158.04万元。通用设备39.33万元,专用设备56.4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95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依据绩效评价股审定的目标及项目进行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