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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7-07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zfb/2025-00321
  • 主题分类: 麦积区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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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0﹞26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督促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不服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督促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拟定、实施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镇政府、区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五)做好全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九)负责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做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股室及直属、下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审核综合性文件和报告。做好“12348”法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保障、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和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机密、综合统计、安全保卫、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考核、干部推荐考察和离退休干部的审核报批和全系统的争先创优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6名。

(二)法制股。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镇政府、区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不服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规范性文件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区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承担区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3名。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2名。

(四)基层工作股。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机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2名。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拟订、组织实施全区律师机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核准、执业许可变更登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的年检、注册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初审、报批和证书发放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乡镇之间的法律援助事务,负责管理、审查、批准受援对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监督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统计、资料分析整理、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3名。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制定年度学习和宣传计划,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的宣传学习。指导、督查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党员关系转隶、培训、评先选优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含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派出机构

各镇(街道)设置基层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股级建制,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0名,其中:

北道埠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桥南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道北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马跑泉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花牛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甘泉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社棠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麦积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中滩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石佛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渭南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新阳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琥珀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五龙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伯阳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元龙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三岔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东岔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党川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利桥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名。

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8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5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28万元,增加256.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车补等纳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5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28万元,增加256.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车补等纳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9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08万元),公用经费4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5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28万元(人员经费556.49万元,公用经费24.2万元。),增加191.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车补等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22万元增加0万元。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项目支出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880.5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19年预算0.4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19年预算0.4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2.27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加2.2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

2.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49.6万元,比2019年49.6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办公费14.3万元,印刷费12.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3.3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护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56.65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50.17万元,增加6.48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打印机、电脑、办公家具等。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3.9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63.17万元,专用设备7.26万元,家具用具33.11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6.65万元,主要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具体项目为:“七五”普法经费项目12万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10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22万元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0张)

2.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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