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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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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麦积区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天水市麦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麦积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设办公室、人事股、宣传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政务服务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等13个内设机构,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服务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和20个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07.8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33.76万元,减少25.9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7.81万元。减少了25.95万元,减少了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07.8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33.76万元,减少25.9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81万元。减少了25.95万元,减少了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3.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72.10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21.35万元),公用经费22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3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1.52万元(人员经费2288.28万元,公用经费133.24万元。),减少了328.07万元,减少了13.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212.24万元增加81.76万元。
2.政府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2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11.4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购置费项目19.84万元,食品药品远程监控流量专网费、执法终端流量使用费项目31万元,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经费100万元,麦积区质量振兴专项资金50万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费66.76万元,煤炭抽样检验费1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586.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0年预算2.6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0年预算0.6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2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会议费费用。
2.培训费13.62万元,比2020年预算7.03万元增加6.59万元,增长/减少0.4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例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220.36万元,比2020年133.24万元,增加87.12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37.4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0.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13.63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6.94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福利费2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8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比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6.13万元,增加0.87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纸、打印机耗材,煤款等。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00.3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1233.64万元。通用设备568.03万元,专用设备96.49万元,图书、档案2.69万元,家具、用具396.52万元,无形资产3.01万元。固定资产占99.9%,无形资产占0.1%。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其中具体项目为: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11.4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购置费项目19.84万元,食品药品远程监控流量专网费、执法终端流量使用费项目31万元,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经费100万元,麦积区质量振兴专项资金50万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费66.76万元,煤炭抽样检验费15万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来管理和实施项目,预期目标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我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1.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0张)
3.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