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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5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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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商贸物流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涉及全区商贸物流产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际货运班列、航空货运物流支持政策,协调其运行工作:协调全区国际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通关便利化。拟定全区通道经济发展规划,助力通道经济发展,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商贸物流产业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商贸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对商贸物流单位建设营运进行指导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商贸物流产业园土地开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商贸物流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好土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物流产业园入驻项目和企业的审核工作,指导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完成区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依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天水市麦积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根据职能的需要,共设置主任、副主任、综合服务、产业建设、发展规划5个岗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6万元。包括:公用经费7.48万元,人员经费127.98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0万元,增加了34.98万元,增长了37.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财政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0万元,增加了34.98万元,增长了37.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财政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
基本支出135.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5.43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2.55万元),公用经费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0万元(人员经费86.14万元,公用经费6.86万元。),增加了34.98万元,增长了37.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财政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一致,均无项目支出。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103.1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1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2020年预算1万元持平。
(二)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职工培训费预算0.87万元,无会议费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7.47万元,比2020年6.86万元增加0.61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房屋租赁费及取暖费。其中: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取暖费0.49万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0.87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福利费1.4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0万元,比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增加0万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0.5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32.23万元。通用设备34.74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类3.53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