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317-191515-85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标题: 【财政预算】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21﹞69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金融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区域金融监管相关工作。拟定全区金融业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地方金融监管相关法规政策,按权限监管辖区内具有金融属性的各类金融机构(企业)行使监管。承担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协调解决全区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有关方面支持驻区金融机构发展,做好金融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负责与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和驻区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的协调联系。承担区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应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麦积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机构调整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19﹞3号)精神,设立天水市麦积区金融服务中心(简称区金融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有:负责落实区政府金融办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金融经济运行监测,协助做好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负责金融领域宣传,承办相关业务培训、交流活动;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做好政策性贷款等。
(二)机构设置
区政府金融办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银行保险证券股、金融稳定股。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区金融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5.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327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69万元,增加55.5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5.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327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69万元,增加55.5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09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8.79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3.3万元),公用经费13.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35万元,资本性支出0.3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769万元(人员经费102.424万元,公用经费7.345万元。),增加了55.558万元,增加了50.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无变化。
2.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与2020年预算0.2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0年预算0.2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培训费1.026万元,比2020年预算0.327万元,增加0.698万元,增长213.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2.会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4.5万元,比2020年4.5万元,无变化。其中:办公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0.94万元,比2020年政府采购资金0.84万元,增加减少0.1万元。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打印纸等办公物品。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25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2.234万元,专用设备5.018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3万元,主要是传真一体机。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